| 鄭州各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和大概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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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、變更或兼并、合并、分立審批
 
 設立:
 
 1、申請書(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);
 
 2、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,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已添加“出版物批發兼零售”業務);
 
 3、企業章程(加蓋工商查詢章);
 
 4、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(租賃合同和自有產權證書);
 
 5、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;
 
 6、經營場所地理位置圖及倉庫備案登記表。
 
 變更:
 
 基本材料
 
 1、《河南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表》;
 
 2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;
 
 3、企業章程、章程修正案、股東會決議;
 
 變更法定代表人:基本材料+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;
 
 變更經營地址:基本材料+新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;
 
 
 其他事項變更:基本材料。
 
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:
 
 1、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。
 
 2、有與出版物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。
 
 3、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。
 
 4、有相適應的注冊資金。
 
 5、無不良記錄。
 
 
 鄭州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要求?
 
 哪些企業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?
 
 只要是經營有關圖書、報紙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、批發、零售、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,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。
 
 1、總發行: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經營者銷售出版物。
 
 2、批發: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。
 
 3、零售: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。
 
 4、出租: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讀者提供出版物。
 
 5、展銷: 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、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。
  
 先做人,后做事,做善良之人,行善良之事,放平心態。 生活是自己的,你想怎么過就怎么過,永遠都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,不需要把自己框在固定的架子里, 也從不需要跟沒必要的人多費口舌,不必因此妄自菲薄,更不必為了迎合他人而委屈自己。 做人做事無需人人理解,只求自己問心無愧,要永遠堅信,懂你的人,不用解釋,不懂你的人, 不必解釋,做好自己,開心的活著,不失為一種幸福。 |